今年7月至8月,受台风影响,我国京津冀、粤闽浙、华北、东北和沿海等地区遭受洪涝地质灾害,对部分群众的生产生活造成了严重影响。学校密切关注受灾地区情况,为精准做好受灾地区学生的帮扶救助工作,帮助受灾学生平稳渡过灾情,切实保障学生正常的学习生活。学校决定为受台风洪涝影响的学生提供临时经济困难资助,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因台风洪涝自然灾害造成人员伤害或经济损失,导致家庭经济出现临时困难的我校受灾地区学生(含2023级已录取新生)
二、资助标准
根据学校临时经济困难资助标准,视具体困难情况确定。
三、申请流程
(一)学生于8月16日前,按实际情况向辅导员提出申请,并附相关有效证明材料提交到二级院汇总。
(二)各二级院对申请学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确保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并于8月18日前将材料报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汇总。
(三)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汇总学生申请材料复核,提交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审批通过后,将根据学生家庭受灾严重程度及时发放适当额度的临时困难救助资金。
四、工作要求
各二级学院要通知到位,全面摸排学生家庭受洪涝灾害影响情况,切实掌握受灾地区学生的人身和财产损失情况,确保全面排查无遗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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