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学季到了,不少同学和家长在问:家庭经济困难怎么认定?助学金要走什么流程?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别着急,我们根据《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2026版)》及相关文件,整理了一份一步到位的申请指南。从材料准备到填写规范,全程无盲区。建议收藏,转发给有需要的同学。
01 家庭经济困难认定是什么?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是精准对接资助资源、确保帮扶政策“应助尽助”的关键环节。唯有完成规范认定,学生方可顺利申请国家助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校内外勤工助学岗位等多元资助项目,切实减轻就学负担,护航学业之路。
02 谁可以申请?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是精准对接资助资源、确保帮扶政策“应助尽助”的关键环节。唯有完成规范认定,学生方可顺利申请国家助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校内外勤工助学岗位等多元资助项目,切实减轻就学负担,护航学业之路。
03 相关材料准备
有需要申请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的学生,需提前准备相关认定材料,开学后,学校根据认定工作安排,统一收取认定材料。具体材料如下:
(一)必交材料
1.《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
所有计划参加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的学生,必须提交《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可扫码获取表格及填写模版。

2.特别提示
(1)《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必须打印在一张A4纸上,不得随意改动表格格式;
(2)学生应根据家庭实际情况,如实填写申请表的个人基本信息及其他内容。所填写的内容务必真实,不得有涂改,如有涂改需重新打印表格填写,否则申请表格将不予受理。(可电子版填写后打印签名)
(3)逾期提交材料视为放弃本次认定,请同学们一定按时提交!
(二)选交材料
每个学生的家庭情况不一致,所以大家要结合本家庭的情况来提交材料。
1.脱贫家庭学生、防止返贫致贫对象家庭学生、原广东省户籍建档立卡家庭学生
政府部门将原建档立卡户划分成:脱贫家庭、脱贫不稳定家庭、边缘易致贫家庭。如果是原广东建档立卡贫困学生,可在“家庭情况”一栏勾选“原广东省户籍建档立卡家庭学生”。
认定材料:乡村振兴部门、扶贫办等发放的原建档立卡家庭《扶贫手册》或《广东省新时期精准扶贫精准脱贫贫困户帮扶记录簿》的复印件,户口簿户主首页、学生本人页复印件。

2.特困救助学生
特困供养人员是指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人赡养、抚养、扶养(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义务人无履行义务能力)的城乡老年人、残疾人以及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
认定材料:省民政厅和省财政厅印制的《农村五保供养证书》(今后证书将统一为《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户口簿户主首页、学生本人页复印件。

3.孤儿(含事实无人抚养儿童)
孤儿是指失去父母、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
认定材料:民政部门监制的《儿童福利证》复印件,满18周岁不再持有相关证件的,可提交户口所在地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户口簿户主首页、学生本人页复印件。事实无人抚养的学生需提供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身份认定佐证材料。

4.特困职工及其子女
各级总工会认定的特困职工本人或其在校子女;职工因重大疾病、丧失劳动能力等造成家庭长期经济困难。
认定材料:《特困职工证》,若无《特困职工证》,可由县级以上工会困难职工帮扶中心或县级工会组织出具相关证明,户口簿户主首页、学生本人页复印件。

5.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
指家庭户籍、财产和人均收入状况均符合国家、省和当地规定的最低生活保障认定标准的城乡家庭。
认定材料:提交已年审及有效期内的省民政厅和省财政厅(或市民政局)印制《广东省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户口簿户主首页、学生本人页复印件。(若证件还未发放的,可提供低保进账清单、户口簿户主首页、学生本人页复印件。)
证件上面必须要有学生姓名,且审核时间是最新年度。

6.低保边缘家庭学生、其他低收入家庭学生、刚性支出困难家庭学生
家庭成员人均收入和家庭财产状况符合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低收入(低保边缘、低保临界)认定标准的家庭。
认定材料:提交所在地县级以上民政部门出具的低收入家庭证书、低保边缘家庭证书、低保临界家庭证书等。

7.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及其子女(含烈士子女、牺牲军人子女)、因公牺牲警察子女
适用有关教育救助政策的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不包含在乡复员军人、60周岁农村籍退役士兵和老烈士子女等3类60周岁以上对象):包括残疾军人、“三属”(烈士遗属、因公牺牲警察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参战参核退役人员、直接参与铀矿开采军队退役人员等五大类对象。
认定材料:民政部制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烈士证明书》、省民政厅印制的《优抚对象抚恤补助登记证》,户口簿户主首页、学生本人页复印件。

8.学生本人残疾、父母一方为残疾人
残疾等级按伤害程度大致可分为:一级残疾、二级残疾、三级残疾、四级残疾(一级为重度,四级为轻度)。
认定材料:由县残联核发的残疾证(残疾人证)复印件。残疾人子女认定材料为残疾人证复印件,户口簿户主首页、学生本人页复印件。

9.本人或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情况(不含残疾)
重大疾病是指医治花费巨大且在较长一段时间内严重影响患者及其家庭的正常工作和生活的疾病,一般包括:恶性肿瘤、严重心脑血管疾病、需要进行重大器官移植的手术、有可能造成终身残疾的伤病、晚期慢性病、深度昏迷、永久性瘫痪、严重脑损伤、严重帕金森病和严重精神病等。
认定材料:县级以上或三甲医院诊断证明(病情诊断书和病历),证明中须显示所患何种疾病并盖医院公章,医生签名,户口簿户主首页、户口簿家庭成员页、户口簿学生本人页。

10.家庭遭受重大自然灾害(一年内、一年以上两年以内)
是指家庭因自然灾害(如台风、洪灾、地震等)导致房屋倒塌或严重损坏,农田毁坏,生产生活资料受损严重,基本生活得不到保障,需政府给予过渡期生活救助的。
认定材料:村(居)委会开具证明遭受灾害的原因及困难程度。
11.家庭遭受突发重大意外事件(一年以内、一年以上两年以内)
家庭遭受突发重大意外事件是指学生本人及其主要家庭成员,由于不可抗力或者不能预见的原因引起的意外伤害,造成严重人员伤亡、重大财产损失的事件。注:该项指标不包含“家庭遭受重大自然灾害”,如:台风、洪灾等带来的重大灾害,属于自然灾害,不属于突发意外事件。
认定材料:可提供公安机关、消防或民政部门等出具的认定书、事件处理材料或救助证明,保险公司的理赔证明等予以佐证。

12.父母一方抚养
指父母任一方因故身亡或符合法院判定失踪,由其单一方给所属子女承担抚养义务。
父母分居或离异后,父母双方仍必须共同抚养子女,除非有法律文书明确指出由一方抚养,否则不能纳入该指标。
认定材料:提供相关证件及佐证,户口簿户主首页、户口簿父亲或母亲本人页、户口簿学生本人页。
13.家庭在学人数
家庭中有2名及以上子女同时在校接受学历教育(含本人)。
认定材料:其他在校子女的学生证复印件;或学校出具的在读证明。
注意:
1.“家庭人均年收入”不可填“0”。
2.家庭总人口数须与表中家庭共同生活成员人数加学生本人的总数对应。
14.父母从业情况
按家庭情况分为:
(1)父母均没有工作(不含农村种植户或养殖户);
(2)父母一方没有工作(不含农村种植户或养殖户);
(3)农村个体小型种植户或个体小型养殖户(或两者均是)。
注:如父母双方有工作单位属于均有工作(含自由职业、个体经营等),分析表此处留空白,无须选择或填写。特别提醒,父母务农不属于没有工作。
认定材料:父母的失业证复印件等相关佐证材料,户口簿户主首页、户口簿学生本人页。
15.父母文化程度、父母年龄
按照户口本内容实际勾选
认定材料:户口簿户主首页、户口簿父母户口页面。
16.赡养老人
指家庭成员中年龄大于70周岁的近亲属。
认定材料:提供户口簿户主页、被赡养人员本人页(与赡养人同一户口簿)。
17.学费、住宿费
根据学生实际就读专业情况填写。
18.家庭人均年收入
家庭人均年收入=家庭共同生活成员全年年收入的总和÷家庭总人口数(含学生本人)。
19.户籍所在地:原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县(不含县城)、原其他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原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民族县、边境县、革命老区县
认定材料:户口簿户主首页、户口簿学生本人页。
按照户口本所在地实际勾选,可以参考附件:
扫描下方二维码获取《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户籍所在地参考资料》(仅供参考)

20.家庭欠债情况
家庭欠债情况,应注明欠债时间、金额及欠债原因,辅以借据或假条复印件予以佐证,并在《申请表》中详细描述。
注意:家庭办理的买房、买车和学生办理的国家助学贷款不纳入家庭欠债。
21.其他情况说明
(1)村(居)委会开证明的情形主要有:赡养老人不同一个户口,但学生家庭实际赡养他们,或者学生家庭为养殖户受台风等影响,导致经济损失较大的情况。
注:村委开具的单纯说明学生家庭为困难的证明,一般不作佐证材料。
(2)村(居)委会开具的关于学生家庭父母从业情况、文化程度、家庭收入来源、经济支出、赡养老人、在学人员等情况的证明,只需在相应的指标内容如实填写即可,不能作为困难类型家庭的佐证材料。
(卢广/图片;卢广 叶嘉琪/文字;邓凌鸿/责任编辑)
初审 邓凌鸿 卢广; 复审 林达源; 终审 马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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