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6年秋季学期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将学校2026年国家奖助学金评选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国家奖学金
(一)评选对象
二年级及以上在校学生中特别优秀者
(二)基本条件
参照《广州华南商贸职业学院国家奖助学金实施办法(修订)》(学工〔2025〕56号)。
(三)提交材料
1.高等学校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1)
提交要求:仅提交电子版;个人所获奖项按时间由先到后排序,所有颁奖单位名称填写完整,不得简写。
2.2025‑2026 学年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2)
提交要求:同时提交电子版 + 纸质版;奖项按时间先后排序,颁奖单位完整填写。
3.个人申报佐证材料 PDF
提交要求:将核心获奖、荣誉、成果证明扫描整合为单个 PDF 文档;审批表内填报的奖项证明务必放在 PDF 最前面;PDF 文件大小≤10MB;同步上交 PDF 电子版 + 全套纸质佐证材料。
二、国家励志奖学金
(一)评选对象
二年级及以上在校生中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二)基本条件
参照《广州华南商贸职业学院国家奖助学金实施办法(修订)》(学工〔2025〕56号)。
(三)提交材料
本专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名单(附件4)
提交要求:由学生按模板完整填报个人信息及获奖情况;个人奖项严格按时间由先到后排序,颁奖单位名称填写完整,不得简写,提交至辅导员,由学院汇总上报到学生发展部。
同时将核心获奖、荣誉、成果证明扫描整合为单个PDF提交至辅导员/二级学院审核。
重要前提:申报学生须已完成本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
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
(一)评选对象
在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二)认定办法
《广州华南商贸职业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修订)》(学工〔2025〕57号)
(三)提交材料
1.家庭经济信息采集表(附件5)
提交要求:学生完整如实填写家庭经济相关信息,提交给辅导员。
2.家庭经济困难佐证材料
提交要求:根据自身实际情况,上交对应的困难证明佐证材料(如低保证、特困供养证明、残疾证明、重大医疗票据、建档相关材料等)。
四、国家助学金
(一)评选对象
全日制本专科(含预科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二)基本条件
参照《广州华南商贸职业学院国家奖助学金实施办法(修订)》(学工〔2025〕56号)。
(三)提交材料
本专科国家助学金(附件6)
提交要求:学生完整如实填写相关信息,提交给辅导员。
五、其他要求
请各二级学院严格审核材料,确保材料真确性,并按照时间节点提交材料。
扫描下方二维码获取填写表格及模板

(叶嘉琪/图片;卢广/文字;邓凌鸿/责任编辑)
初审 邓凌鸿 卢广; 复审 林达源; 终审 马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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