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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助育人

关于做好2026年秋季学期国家奖助学金评选工作通知

作者:学生发展部 时间:2026-09-15

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6年秋季学期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将学校2026年国家奖助学金评选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国家奖学金

(一)评选对象

二年级及以上在校学生中特别优秀者

(二)基本条件

参照《广州华南商贸职业学院国家奖助学金实施办法(修订)》(学工〔2025〕56号)。

(三)提交材料

1.高等学校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1)

提交要求:仅提交电子版;个人所获奖项按时间由先到后排序,所有颁奖单位名称填写完整,不得简写。

2.2025‑2026 学年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2)

提交要求:同时提交电子版 + 纸质版;奖项按时间先后排序,颁奖单位完整填写。

3.个人申报佐证材料 PDF

提交要求:将核心获奖、荣誉、成果证明扫描整合为单个 PDF 文档;审批表内填报的奖项证明务必放在 PDF 最前面;PDF 文件大小≤10MB;同步上交 PDF 电子版 + 全套纸质佐证材料。

二、国家励志奖学金

(一)评选对象

二年级及以上在校生中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二)基本条件

参照《广州华南商贸职业学院国家奖助学金实施办法(修订)》(学工〔2025〕56号)。

(三)提交材料

本专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名单(附件4)

提交要求:由学生按模板完整填报个人信息及获奖情况;个人奖项严格按时间由先到后排序,颁奖单位名称填写完整,不得简写,提交至辅导员,由学院汇总上报到学生发展部。

同时将核心获奖、荣誉、成果证明扫描整合为单个PDF提交至辅导员/二级学院审核。

重要前提:申报学生须已完成本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

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

(一)评选对象

在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二)认定办法

《广州华南商贸职业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修订)》(学工〔2025〕57号)

(三)提交材料

1.家庭经济信息采集表(附件5)

提交要求:学生完整如实填写家庭经济相关信息,提交给辅导员。

2.家庭经济困难佐证材料

提交要求:根据自身实际情况,上交对应的困难证明佐证材料(如低保证、特困供养证明、残疾证明、重大医疗票据、建档相关材料等)。

四、国家助学金

(一)评选对象

全日制本专科(含预科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二)基本条件

参照《广州华南商贸职业学院国家奖助学金实施办法(修订)》(学工〔2025〕56号)。

(三)提交材料

本专科国家助学金(附件6)

提交要求:学生完整如实填写相关信息,提交给辅导员。

五、其他要求

请各二级学院严格审核材料,确保材料真确性,并按照时间节点提交材料。

扫描下方二维码获取填写表格及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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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嘉琪/图片;卢广/文字;邓凌鸿/责任编辑)

初审 邓凌鸿 卢广; 复审 林达源; 终审 马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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