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做好2026年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等信息录入审核工作的通知》(教助中心〔2026〕27号)以及《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 2026 年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等信息录入审核工作的通知》相关要求,为切实保障入伍高校学生权益,规范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信息录入与审核工作,现将相关申报要求通知如下。
学生申报条件
01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资助
1.符合财教〔2021〕310号文件要求的在校学生、新生;资助标准以入伍通知书时间判定。
2.学费补偿贷款代偿:在校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学生。2026年春季入伍学生学费补偿仅按 0.5学年核定,不得按整学年申报。
3.退役复学学费减免:在校(含新生)入伍服役后退役复学/入学学生。2026年春季退役复学按 1.5个学年核定减免。
02直招军士学费补偿贷款代偿
2026年度新申请,符合财教〔2021〕310 号规定;以入伍通知书记载招收军士时间确定资助标准
03退役士兵学费资助
1.退役后通过全国统一高考或高职分类招考入学,为自主就业退役士兵,需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签章,无法认定自主就业不予受理。
2.2026秋入学新生仅申报20262027学年;此前入学仅可补报20252026 学年,不得申报更早学年。填报批次选 “第一批次”。
04退役士兵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
2026年在校、在基本修业年限内的全日制退役士兵学生,仅申报 2026 年春、秋季学期。
学生申报要求
符合条件的学生须登录全国征兵网,在线填写并打印《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
1.应征入伍人员填写申请表 Ⅰ
2.退役复学人员填写申请表 Ⅱ
按照表格要求,依次到当地征兵主管部门、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及学校财务处办理盖章手续,盖章完成后将申请材料提交至所在二级学院。
注:应、往届入伍毕业生均纳入申报范围。
各类情形申报说明
1.应征入伍学生(含直招士官)学费补偿贷款代偿:填报附件2。在校学习不足一学年后入伍的,按实际在校学习时长核定补偿代偿金额。
2.退役复学学生学费减免:填报附件3。
3.先应征入伍、后退役复学的学生:(在校学习满1年或2年后入伍),须分别填报附件2、附件3。
4.直招士官学生学费补偿贷款代偿,填报附件4。
5.退役士兵及退役复学学生在校期间未领取过退役士兵学费补助、助学金的,填报附件5。
6.退役士兵学费减免,填报附件6。
7.退役士兵、退役复学学生助学金,填报附件7。
8.所有提交申请补助的学生信息,均须分类汇总填报至附件8(该附件含子表,请注意查阅左下角入口)。
9.申请服兵役资助学生信息未纳入开学初《在校学生信息录入模板》的,须另行填报附件9。
重要提示:学生毕业后取得本科录取通知书后入伍的,学费补偿申请由其本科就读学校受理,我校不予受理。如申请服兵役资助学生信息未纳入开学初《在校学生信息录入模板》,须另行填报在校学生信息录入模板
材料报送时间说明
学生将全部申请材料提交所在二级学院,由各二级学院完成审核、汇总工作。各二级学院审核无误后,于10月23日前将电子版与纸质版材料一并报送学生发展部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请各位同学提前完成材料准备及提交,保障学院按时完成报送。
注意事项
申报学生需如实填报个人信息,配合学院开展材料审核,杜绝错报、重复申报情况。
申请表须在全国征兵网在线填写后打印,按规定完成全部盖章流程,材料不全将无法进入审核流程。
所有申报材料由二级学院统一汇总报送,学生个人无需直接报送至学生发展部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戎装赴使命,学子勇担当。祝愿参军学子在军营淬炼青春底色,书写别样青春篇章。
(叶嘉琪/文字;邓凌鸿/责任编辑)
初审 邓凌鸿 卢广; 复审 林达源; 终审 马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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