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关于组织参加2022年“广东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推选展示活动的通知

作者:学生发展部 时间:2023-05-11

各二级学院: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积极培养选树新时代高校辅导员先进榜样,充分展示广东省高校辅导员的良好精神面貌,广东省教育厅决定组织开展2022年“广东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推选展示活动。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选对象

我校在岗专职辅导员且长期在一线直接从事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二、推选名额

我校可推荐1人。往年已推选为“广东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及推选为2020、2021年“广东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提名奖的不再参加此次推选。

三、推选条件

(一)政治信仰坚定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刻领会“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学习贯彻党的创新理论中发挥先锋表率作用。

(二)师德师风优良

坚持“四个相统一”,做“四有”好老师,当好学生“四个引路人”,履行好伟大工程的施工员、伟大事业的质检员、伟大斗争的战斗员、伟大梦想的服务员职责。

(三)素质能力过硬

情怀深、思维新、视野广,在专业化、职业化成长发展方面取得突出成果,开展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工作有特色、有亮点、有创新。

(四)育人实效突出

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切实加强对学生的政治引领、思想引导、心理疏导、学习辅导、行为教导、就业指导,教育引导学生成为能够担负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

(五)敢于担当作为

在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服务乡村振兴、疫情防控、助力毕业生就业创业等工作推进中,在学生心理危机干预等事件处置中,主动作为、甘于奉献,发挥重要作用,作出突出贡献。

(六)扎根基层一线

连续从事专职辅导员工作3年以上(计算时间截至2022年12月31日),事迹主要集中在近3年(2020年1月1日起),2022年以来应有突出表现。

四、材料报送

(一)截止时间:

请以院系为单位,将收集的材料按照“XX院系2022年广东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申报材料”命名,于2023年5月18日(星期四)12:00前发送至gzhmxsc@126.com。

(二)申报材料:

1.2022年“广东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推选报名表(见附件,Word版);

2.推荐人选事迹材料(Word版,包括个人经历、工作思路、育人实效、经验总结等方面内容,标题要凝练概括推荐人选事迹,不少于3000字);

3.推荐人选主要获奖情况、所带班级及学生主要获奖情况佐证材料(PDF汇总文件);

4.申报人所带班级的学生联系方式(Word版);

5.推荐人选证件照(正面白底免冠,2.5cm×3.5cm,413×295像素)、能反映先进事迹和个人精神风貌的生活照(像素不小于1024×768)各1张,JPEG格式。

所有材料请按要求报送,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不予受理;学校确定推荐人选后,将通知推荐人选进行网络申报。


广州华南商贸职业学院

学生发展部

2023年5月11日

附件:2022年“广东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推选报名表.docx


版权所有:广州华南商贸职业学院 粤ICP备18019536号-1 粤ICP备18019536号-2
关注官方微信
Copyright © 2012 华南商贸职业学院 | 京公网安备:110402430033
关注官方微信

Copyright © 华南商贸职业学院

京公网安备:11040243003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