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2023年高校毕业生已临近离校,根据国家助学贷款相关政策要求,为做好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还款计划变更和毕业确认等相关工作,加强贷后管理,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展还款计划变更
国家助学贷款学生如符合相关条件继续攻读学位的,可向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县(市、区)教育局或申请校园地助学贷款的高校学生资助部门提出申请,办理还款计划变更,可继续享受财政贴息。具体申请流程如下:
(一)学生申请
借款毕业生专升本、考取研究生或攻读第二学位,需办理还款计划变更的,可在学生毕业前提出申请,向办理助学贷款的县(市、区)教育局或高校学生资助部门提供以下材料:
1.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还款计划变更单;
2.学生录取通知书(学生证)复印件或被录取高校的就读证明;
3.学生身份证复印件。
以上学生申请材料由县(市、区)教育局、高校存档备查。
(二)材料审批
1.学校收到贷款学生的还款计划变更申请材料后,会按要求严格审核,确认符合条件后方可批准同意还款计划变更,并在9月20日之前通过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管理系统审核上报。
2.学校及二级学院对已办理还款计划变更的贷款学生要继续加强毕业跟踪管理,确保学生按新的贷款贴息截止日期和本金到期日期及时还本付息。
二、组织毕业确认
各二级学院要组织助学贷款学生在毕业前( 6月23日前)完成毕业确认工作,同时督促学生及时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填写就业单位相关信息,并更新联系方式。各二级学院要加强抽查审核,确保每一名贷款学生在离校前完成毕业确认,提高毕业确认信息准确率。
系统操作方法:贷款学生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根据系统指引完成所有信息的更新后方可进行申请毕业确认操作。在“个人信息变更“功能中填写就业信息、更新联系方式后,在“毕业确认申请“功能中提交毕业确认申请。
三、加强诚信教育
为助力贷款学生缓解经济负担和就业压力,有效帮助贷款学生维护个人信用记录,促进其顺利就业,国务院决定 2023年延续实施国家助学贷款免息及本金延期偿还政策。各二级学院要紧紧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深入推进资助育人,充分利用学生毕业确认的时间节点,加强对贷款毕业学生的感恩和诚信教育,引导贷款毕业生做到感恩祖国、诚信还贷、保持良好个人征信,促进国家助学贷款政策健康良性运行。
学生发展部
2023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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