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5年秋季学期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精神,现2025年国家奖助学金评选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国家奖学金
(一)名额分配
全校共23人,采取二级学院推荐,全校竞聘形式选拔。根据2025年8月份学生人数,二级学院可推荐名额为:经济管理学院8人、信息学院6人、卫生健康学院8人、设计与传媒学院5人、人文与教育学院3人。
(二)基本条件
参照《广州华南商贸职业学院国家奖助学金实施办法(修订)》。
(三)提交材料
1.高等学校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1),提交电子版;
2.2024-2025学年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2),提交电子版和纸质版;
3.佐证材料一份(选择重要材料统一扫描整理成PDF格式),提交电子版和纸质版。
(四)工作要求
1.各班级对提交申请的学生进行审核并在班级公示1天,无异议后提交学院评比;
2.二级学院需对各班级提交申请的学生进行院级评比,确定推荐名单后须公示3天,公示无异议后,于10月8日前将材料报送至学生发展部资助中心;
3.学生发展部于10月9日前完成推荐名单材料审核,10月10日前完成校级现场评审工作;
4.10月17日前完成校内公示,无异议后报送校长办公会审议;无异议后按要求上报省教育厅。
二、国家励志奖学金
(一)名额分配
全校共550人。参评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须为2024-2025学年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且生活俭朴。
根据2024-2025学年贫困认定结果,二级学院分配名额为:经济管理学院122人、信息学院116人、设计与传媒学院67人、卫生健康学院208人、人文与教育学院37人。
(二)基本条件
参照《广州华南商贸职业学院国家奖助学金实施办法(修订)》。
(三)提交材料
本专科励志奖学金申请名单-模板(附件4)。
(四)工作要求
1.各班级对提交申请的学生进行审核并在班级公示1天,无异议后提交学院评比;
2.二级学院确定推荐名单后须公示3天,公示无异议后,于10月17日前将材料报送至学生发展部资助中心;
3.学生发展部于10月19日前完成推荐名单材料审核;
4.学生发展部10月26日前完成校内公示,无异议后并报送校长办公会审议;无异议后按要求上报省教育厅。
三、国家助学金
(一)名额分配
2025年秋季学期,我校国家助学金名额为1953人。
(二)基本条件
1.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2.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3.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4.2025-2026学年秋季学期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三)提交材料
1.家庭经济信息采集-导入模板(附件5);
2.本专科国家助学金-导入模板(附件6,本表格等进一步通知后填写)。
(四)工作要求
1.10月17日前,二级学院按要求组织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完成申请,以二级学院为单位提交《家庭经济信息采集-导入模板》至学生发展部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10月24日前,学生发展部按规定程序完成审核,公示结果;
3.10月28日前,二级学院根据公示结果,填写《本专科国家助学金-导入模板》,以二级学院为单位提交至学生发展部;
4.对于申请未获批的学生,二级学院要及时告知原因;
5.10月31日前,学校导入“全国学生资助办公系统”并向省教育厅报送评审结果。
请各二级学院严格审核材料,确保材料真确性,并按照时间节点提交材料。
附件:1.高等学校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2.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3.国家奖学金申请表填写模板
4.本专科励志奖学金申请名单-模板
5.家庭经济信息采集-导入模板
6.本专科国家助学金-导入模板
学生发展部
2025年9月25日
学工〔2025〕53号-关于做好2025年国家奖助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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