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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助勤贷

关于做好2025年国家奖助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作者:学生发展部 时间:2025-09-25

各二级学院: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5年秋季学期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精神,现2025年国家奖助学金评选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国家奖学金

(一)名额分配

全校共23人,采取二级学院推荐,全校竞聘形式选拔。根据2025年8月份学生人数,二级学院可推荐名额为:经济管理学院8人、信息学院6人、卫生健康学院8人、设计与传媒学院5人、人文与教育学院3人。

(二)基本条件

参照《广州华南商贸职业学院国家奖助学金实施办法(修订)》。

(三)提交材料

1.高等学校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1),提交电子版;

2.2024-2025学年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2),提交电子版和纸质版;

3.佐证材料一份(选择重要材料统一扫描整理成PDF格式),提交电子版和纸质版。

(四)工作要求

1.各班级对提交申请的学生进行审核并在班级公示1天,无异议后提交学院评比;

2.二级学院需对各班级提交申请的学生进行院级评比,确定推荐名单后须公示3天,公示无异议后,于10月8日前将材料报送至学生发展部资助中心;

3.学生发展部于10月9日前完成推荐名单材料审核,10月10日前完成校级现场评审工作;

4.10月17日前完成校内公示,无异议后报送校长办公会审议;无异议后按要求上报省教育厅。

二、国家励志奖学金

(一)名额分配

全校共550人。参评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须为2024-2025学年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且生活俭朴。

根据2024-2025学年贫困认定结果,二级学院分配名额为:经济管理学院122人、信息学院116人、设计与传媒学院67人、卫生健康学院208人、人文与教育学院37人。

(二)基本条件

参照《广州华南商贸职业学院国家奖助学金实施办法(修订)》。

(三)提交材料

本专科励志奖学金申请名单-模板(附件4)。

(四)工作要求

1.各班级对提交申请的学生进行审核并在班级公示1天,无异议后提交学院评比;

2.二级学院确定推荐名单后须公示3天,公示无异议后,于10月17日前将材料报送至学生发展部资助中心;

3.学生发展部于10月19日前完成推荐名单材料审核;

4.学生发展部10月26日前完成校内公示,无异议后并报送校长办公会审议;无异议后按要求上报省教育厅。

三、国家助学金

(一)名额分配

2025年秋季学期,我校国家助学金名额为1953人。

(二)基本条件

1.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2.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3.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4.2025-2026学年秋季学期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三)提交材料

1.家庭经济信息采集-导入模板(附件5);

2.本专科国家助学金-导入模板(附件6,本表格等进一步通知后填写)。

(四)工作要求

1.10月17日前,二级学院按要求组织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完成申请,以二级学院为单位提交《家庭经济信息采集-导入模板》至学生发展部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10月24日前,学生发展部按规定程序完成审核,公示结果;

3.10月28日前,二级学院根据公示结果,填写《本专科国家助学金-导入模板》,以二级学院为单位提交至学生发展部;

4.对于申请未获批的学生,二级学院要及时告知原因;

5.10月31日前,学校导入“全国学生资助办公系统”并向省教育厅报送评审结果。

请各二级学院严格审核材料,确保材料真确性,并按照时间节点提交材料。

 

附件:1.高等学校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2.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3.国家奖学金申请表填写模板

          4.本专科励志奖学金申请名单-模板

          5.家庭经济信息采集-导入模板

          6.本专科国家助学金-导入模板


学生发展部

2025年9月25日

icon_pdf.gif学工〔2025〕53号-关于做好2025年国家奖助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pdf

附件1:高等学校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xlsx

附件2: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docx

附件4:本专科励志奖学金申请名单-模板.xls

附件5:家庭经济信息采集-导入模板.xls

附件6:本专科国家助学金-导入模板.xls

附件3:国家奖学金申请表填写模板.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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