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进一步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发挥先进典型引导作用,根据《广州华南商贸职业学院学生评优评先实施办法(修订)》(学工〔2025〕60号),决定开展2024-2025学年评先评优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2023级、2024级学生。
二、评选项目
优秀学生、优秀学生标兵、先进班级。
三、评选条件
按照《广州华南商贸职业学院学生评优评先实施办法(修订)》中参评条件进行评选。
四、评选程序
(一)符合条件的学生个人或集体提出书面申请,填写《2024-2025学年学生评优评先推荐审批表》(附件2)或《2024-2025学年先进班级推荐审批表》(附件3)
(二)班级辅导员组织开展班级民主评议和推荐,各班成立评审小组,辅导员担任组长,班长、副班长、团支部书记、学习委员、纪律委员和1名学生担任成员,负责本班评优评先工作。
(三)二级学院成立学生评优评先领导小组,学工副院长担任组长,辅导员、学生干部代表任成员,负责评审结果的审核。
(四)班级评审小组按规定程序予以推荐,推荐名单须在班级公示1天;二级学院评审小组根据班级推荐意见进行审核,提出获奖建议名单,并在二级学院公示3个工作日后报学生发展部审定备案。
(五)学生发展部复审并公示后,报校长办公会审定。
五、上报材料
申请材料经二级学院认真审核后汇总,于11月25日前将电子版、纸质版一并报送至学生发展部资助中心。
附件:1.2024-2025学年校级评优评先名额分配表
2.2024-2025学年学生评优评先推荐审批表
3.2024-2025学年先进班级推荐审批表
4.2024-2025学年评优评先评选汇总表
学生发展部
2025年11月17日
学工〔2025〕75号-关于开展2024-2025学年学校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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